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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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24片 |
5mg:12.5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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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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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国药准字H2004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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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本品仅适用于经剂量调整后需联合应用至少依那普利5mg和氢氯噻嗪12.5mg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不适合初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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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2片,最大剂量不超过2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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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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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患者眩晕、头痛、疲乏、咳嗽,均轻微、短暂。少见肌肉痉挛、恶心、乏力、直立性不适、阳萎、腹泻、昏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呕吐、消化不良、口干、便秘、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皮疹、瘙痒;罕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发生在喉部则可以致命,血管神经性水肿出现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加以处理,皮下注射1:1000的肾上腺素注射液0.3-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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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和以前用某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遗传性和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者禁用本品;由于含氢氯噻嗪组分,本品禁用于无尿症或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病人;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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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依那普利C、D,氢氯噻嗪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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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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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
对于心脏供血不足或有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因强力利尿致严重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慎用,以防发生过度低血压,引起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对双、单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有增加血尿和血清肌酐的可能。肝功能不全或进行性肝疾病者慎用。糖尿病、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预先使用利尿剂引起体液或钠盐缺少的病人在初用本品时易致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停用利尿剂2-3天。初治病人不作为首选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