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24片 |
80mg*14粒 |
|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27 |
国药准字H2003003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
用法用量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1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2心功能不全:在使用 |
推荐剂量为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于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品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
副作用 |
|
文献资料显示缬沙坦的不良反应轻微,与安慰剂相似;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制剂比较,本品很少引起咳嗽。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疲乏、眩晕等,罕见报道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实验室检查发现,极个别患者发生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中性粒细胞减少,偶见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素和肝功能指标升高。 |
|
禁忌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严重肾功能衰竭(肌苷清除率<10ml/min)患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卡维地洛。 |
【化学名】(S)-N-戊酰基-N-[[2"-(1H-四唑-5)-联苯-4]甲基]-缬氨酸【结构式及分子式、分子量】结构式名:缬沙坦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3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颗粒和粉末。 |
|
注意事项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开始应用缬沙坦治疗时可能会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让患者平卧,心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2、肾动脉狭窄:因单测肾动脉狭窄导致的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缬沙坦,未发现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有统计学意义的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功能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