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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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150mg:12.5mg*2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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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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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08 |
国药准字H20057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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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 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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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 1.高血压. (1)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 (2)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 2.心功能不全. (1)在使用本品之前,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I(如果应用)的剂量必须稳定.推荐起始剂量3.1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2周,如果可耐受,可增至 6.25mg/次,一日二次.此后可每隔2周剂量加倍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每次应用新剂量时,需观察患者有无眩晕或轻度头痛1小时.推荐最大剂量:<85kg者,25mg/次,一日二次.≥85kg者,50mg/次,一日二次. (2)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每次增加剂量前,经评估心功能不全情况,如心功能恶化、血管扩张(眩晕、轻度头痛、症状性低血压)或心动过缓症状,以确定对卡维地洛的耐受性. (4)一过性心功能不全恶化可通过增加利尿剂剂量治疗,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血管扩张的症状对利尿剂或ACEI减量治疗有反应,如果症状不能缓解,可能需卡维地洛减量. (5)心功能不全恶化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后,才可增加本品剂量.如果心功能不全患者发生心动过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
口服,空腹或进餐时使用。常用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片,根据病情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本品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推荐患者在使用固定剂量复方之前,对单一成分的剂量(即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在联合用药中进行调整,当联合用药中,各单药剂量固定后,可用该复方进行替代。下列情况可以由单一成分直接转为复方治疗:本品150mg/12.5mg复方可以用于单独使用厄贝沙坦150mg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每日一次剂量大于厄贝沙坦300mg/氢氯噻壤25mg。必要时,本品可以合用其它降血压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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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血压 (1)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2)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3)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障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2.心功能不全: (1)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 (2)发生率>1%,<2%:过敏,突然死亡,不适,低血容量,体位性低血压,感觉减退,眩晕,黑便,牙周炎,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高尿酸尿,低血糖,低血钠,碱性磷酸酶增加,尿糖呈阳性,紫癜,嗜睡,肾功能异常,白蛋白尿。 (3)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
以下列出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采用如下定议约定: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复方片剂:在高血压患者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在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组与安慰剂组间无差异。由于临床或实验室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治疗组要低于安慰剂处理组。不良事件发生与剂量(在推荐的剂量范围内)、性别、年龄、种族或治疗周期无关。安慰剂对照的试验中,有898名高血压患者接受各种剂量厄贝沙坦/氢氯噻嗪(范围在:37.5mg/6.25mg到300mg/25mg厄贝沙坦/氢氯噻嗪),以下是不良反应的报告:神经系统异常常见:头晕偶见:直立性头晕心脏异常偶见:高血压、水肿、晕厥、心动过速血管异常偶见:脸红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偶见:腹泻、口干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偶见:四肢远端水肿,肌肉/骨骼疼痛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偶见:皮疹肾和尿道异常常见:排尿异常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偶见:性欲改变、性功能障碍全身异常及给药点情形常见:疲劳偶见:虚弱检查: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组的患者在实验室参数上的改变很少有临床意义。常见:BUN(尿素氯)、肌酐和肌酸激酶增加偶见:血清钾、钠水平降低此外,自厄贝沙坦/氢氯噻嗪复方上市以来,有下列不良反应的报道:免疫系统异常罕见:像其它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一样,自厄贝沙坦单药上市以来少数病例会出现诸如皮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高敏感性反应。代谢和营养异常高血钾神经系统异常头痛、眩晕耳和迷路异常耳鸣呼吸、胸、膈异常咳嗽胃肠道异常味觉障碍、消化不良肝胆异常肝炎、肝酶升高、黄疸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关节痛、肌痛肾和尿道异常肾功能损伤,包括个别高危患者中发生肾功能衰竭。有关单一成分的附加信息:除了以上所列出的组合产品的不良反应外,先前已经报道的应用其中一个单一成分出现的不良反应也是需要注意潜在的不良反应。厄贝沙坦:心脏异常偶见:心电图异常胃肠道异常偶见:腹痛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偶见:瘙痒全身性疾病及给药点情形偶见:胸痛,极度虚弱单一成份的上市后经验如下所列:厄贝沙坦:与其它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相似,自厄贝沙坦单药治疗上市以来,报道了非常罕见的超敏发应(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在上市后监察中,报道了以下非常罕见的不良反应:眩晕、虚弱、高钾血症、黄疸、肌痛、肝功能试验水平升高、肝炎和肾功能受损,包括危险人群中偶发的肾功能衰竭。氢氯噻嗪:已报告单用氢氯噻嗪(无论是否与服用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血液和淋巴系统:发育不全性贫血、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精神病学异常:抑郁、睡眠障碍神经系统异常:头晕目眩、感觉异常、不安、头昏眼的异常:暂时性视力模糊、黄视症心脏异常:心律失常血管异常:直立性低血压呼吸、胸、膈异常:呼吸困难(包括肺炎、肺水肿)胃肠道异常:胰腺炎、厌食症、便秘、腹泻、胃激惹、食欲减退、唾液腺炎肝胆异常:黄疸(肝内胆汗性黄疸)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过敏反应、中毒性皮下坏死松解症、皮肤红斑狼疮样反应、坏死性血管炎(静脉炎、皮肤静脉炎)、光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肌肉痉挛、无力肾和尿道异常:间质性肾炎、肾功能障碍全身异常及给药部位情况:发热检查:电解质紊乱(包括低血钾和低血钠)、糖尿、高血糖、血尿酸升高、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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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 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 5.心源性休克。 6.严重心动过缓。 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怀孕的第4至第9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对本品活性成分或其中的任何赋形剂成分过敏或对其它磺胺衍生物过敏者(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总体而言,有过敏病史或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更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本品禁用于无尿患者。下列禁忌症和氢氯噻嗪有关:—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厄贝沙坦氢氯噻嗪与阿利吉仑联合禁用于糖尿病患者或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肾小球滤过率GRF60mL/min1.72㎡)患者。厄贝沙坦氢氯噻嗪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s)联合禁用于糖尿病肾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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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卡维地洛。 |
含厄贝沙坦150mg,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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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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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损害。 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 。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 。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 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 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在首次服药30天内发生的危险最高,为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心功能不全患者的开始治疗剂量为2.125mg/次,一日二次。高血压患者为6。 25mg/次,一日二次。缓慢加量,并且与食物同时服用。起始治疗期,患者必须小心避免如驾驶或危险操作等情况。 9.罕见心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恶化,尤其是低血压(收缩压<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和弥漫性血管疾病﹑和/或潜在肾功能不全者。停药后肾功能恢复至基线水平。此类患者在加量时建议监测肾功能,如肾功能恶化,停药或减量。 10.卡维地洛加量期可能出现心功能不全恶化或体液潴留,必须增加利尿剂,卡维地洛不加量直到临床稳定。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 11.嗜铬细胞瘤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之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虽然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和α-受体阻滞活性,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铬细胞瘤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 12.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诱发胸痛。虽然卡维地洛的α-受体阻滞活性可能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1。. 过敏反应的危险:对许多过敏原有严重过敏病史的患者对重复使用可能发应更强烈,此类患者可能对治过敏的常规剂量肾上腺素无反应。 13.非过敏性气管痉挛(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支气管痉挛疾病的患者一般禁止使用β受体阻滞剂。对其他降压药物无反应或不能耐受者可小心使用卡维地洛,应用最小的有效剂量,尽量减少对内源性或外源性β-激动剂的抑制。 14.患者须知:(1) 无医师的同意下不得突然停药。(2)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如果出现体重增加或呼吸困难增加等心功能恶化的症状时,必须向医师请教。(3) 站位时血压可能下降,导致眩晕,罕见昏晕,这时坐下或躺下。(4) 如果患者出现眩晕或昏晕,必须避免驾驶或危险工作。(5) 当剂量必须调整时出现眩晕或昏晕,必须向医师请教。(6) 必须和食物同时服用。(7) 糖尿病患者必须向医师报告任何血糖水平的变化。(8) 戴隐形眼镜者可能会出现流泪。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