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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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50mg |
0.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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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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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81 |
国药准字H2007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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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
用于小细胞肺癌和卵巢癌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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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2,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欣泽剂量,调整原则: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 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 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 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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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情见说明书。 |
盐酸拓扑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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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
1.对拓扑替康及欣泽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2.患有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3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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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拓扑替康,其化学名称:(s)-10-[(二甲胺基)甲基]-4-乙基-4,9-二羟基-1h-吡喃并[3′,4′:6,7]吲嗪并[1,2-b]-喹啉-3,14-(4h,12h)-二酮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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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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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