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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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1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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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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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569 |
国药准字H32023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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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
本品用于轻、中度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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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饭前 1 小时服用,一次 12.5 mg(半片),每日 2~3 次,按需要 1~2 周内增至 50 mg(2 片),每日 2~3 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饭前 1 小时服用,开始一次口服 12.5 mg(半片),每日 2~3 次,必要时逐渐增至 50 mg(2 片),每日 2~3 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 2 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 6.25 mg(1/4 片),每日 3 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 0.3 mg/kg,每日 3 次,必要时,每隔 8~24 小时增加 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口服,一次0.5mg~1mg,每日2~3次(首剂为0.5mg,睡前服)。逐渐按疗效调整为一日6mg~15mg,分2~3次服,每日剂量超过20mg后,疗效不进一步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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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 4 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 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 8 个月内,其中 1/4 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 6 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颤,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 3~12 周出现,以 10~30 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 2 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1.本品可引起晕厥,大多数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偶发生在心室率为100~160次/分的情况下,通常在首次给药后30~90分钟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出现。低钠饮食与合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较易发生。如果将首次剂量改为0.5mg,临睡前服用,可防止或减轻这种不良反应;在给本药前一天停止使用利尿药,也可减轻\"首次现象\"。这种副作用有自限性,多数情况下不会再发生。2.眩晕和嗜睡可发生在首次服药后,在首次服药或加量后第一日应避免驾车和危险的工作。目眩可发生于体位由卧位变为立位时,缓慢起床可避免。此外,目眩在饮酒、长时间站立、运动或天气较热时也可出现,故在上述情况下应慎用本品。3.发生率为50%的不良反应依次为眩晕(10.3%)、头痛(7.8%)、嗜睡(7.6%)、精神差(6.9%)、心悸(5.3%)、恶心(4.9%)。不良反应多发生在服药初期,可以耐受;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的如下:呕吐、腹泻、便秘、水肿、体位性低血压、晕厥、头晕、抑郁、易激动、皮疹、瘙痒、尿频、视物模糊、巩膜充血、鼻塞、鼻出血。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腹部不适、腹痛、肝功能异常、胰腺炎、心动过速、感觉异常、幻觉、脱发、扁平苔癣、大小便失禁、阳痿、阴茎持续勃起。其他偶见不良反应:耳鸣、发热、出汗、关节炎和抗核抗体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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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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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化学名名称:1-[(2 S)-2-甲基-3-巯基-丙酰基]-L-脯氨酸。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哌唑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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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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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 30%~40%,故宜在餐前 1 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 3 个月每 2 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 1∶1000 肾上腺素 0.3~0.5 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
1.剂量必须按个体化原则,以降低血压反应为准。2.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时,降压作用加强,较易产生低血压,而水钠潴留可能减轻。合用时应调节剂量以求每一种药物的最小有效剂量。为避免这些副作用的产生可将盐酸哌唑嗪减为1~2mg,每日3次。3.首次给药及以后加大剂量时,均建议在卧床时给药,不做快速起立动作,以免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反应。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小剂量,起始剂量1mg,每日2次为宜。肝病患者也相应减小剂量。5.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以出现耐药性,早期是由于降压后反射性交感兴奋,后期是由于水钠潴留。前者可暂停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