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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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0.15gx30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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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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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50 |
国药准字H34021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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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适应症为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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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早晚服。24小时不超过4片。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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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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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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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每粒含盐酸雷尼替丁(以雷尼替丁计)0.15克。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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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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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