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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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每瓶20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250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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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天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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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88 |
国药准字H2005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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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2.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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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10毫克)。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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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 2.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其它详见说明书)。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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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的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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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氯雷他定1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淀粉、微晶纤维素、聚维酮K30、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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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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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货载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予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被吸收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及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