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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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3.6Neurotropin单位/3ml/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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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天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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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688 |
S2014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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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2.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本品用于腰痛症、颈肩腕综合症、症状性神经痛、皮肤疾病(湿疹皮炎、荨麻疹)伴随的瘙痒、过敏性鼻炎、亚急性视神经脊髓病后遗症的冷感、疼痛、异常知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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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10毫克)。 |
1、腰痛症、颈肩腕综合症、症状性神经痛、皮肤疾病(湿疹皮炎、荨麻疹)伴随的瘙痒、过敏性鼻炎:通常成人每日1次通过皮下、肌肉或者静脉内注射3.6个神经妥乐平单位。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酌量增减。 2、SMON病的后遗症的冷感疼痛异常知觉:通常成人每日1次通过静脉内注射7.2个神经妥乐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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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每天10mg的推荐剂量下,本品未见明显的镇静作用。 2.常见不良反应有乏力、头痛、嗜睡、口干、胃肠道不适包括恶心、胃炎以及皮疹等。罕见不良反应有脱发、过敏反应、肝功能异常、心动过速及心悸等。(其它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偶尔:0.1%以下;有时:0.1-5%以下;未见;5%以上或概率不明)。 1、严重副作用 休克:因偶尔会出现脉搏异常、脉促、脉搏测知不能、胸痛、呼吸困难、面色苍白、紫绀、低血压、意识消失、哮喘发作、喘鸣、咳嗽、打喷嚏、失禁等休克症状,须密切观察,出现此种情况时,应马上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 2、其他副作用 (1)过敏症:偶尔会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等过敏症状,该情况下应停止给药。 (2)循环系统:偶尔会出现血压上升,心动过速等症状。 (3)消化系统:偶尔会出现恶心、反胃、呕吐、口渴、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4)神经系统:有时会出现困倦,偶尔出现头晕、头昏、头痛、头重感、颤抖、痉挛、麻木、感觉异常、冷感、红斑、潮红、出汗、冷汗、意识障碍、发呆等症状。 (5)肝脏:偶尔会出现GOT、GPT值上升。 (6)其他:有时出现面色潮红,偶尔出现感觉不适,疲劳、脱力感,一过性不适,脸颊红热,浮肿、肿胀、发烧、恶寒、发冷、寒战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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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的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剂有过敏反应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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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氯雷他定1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淀粉、微晶纤维素、聚维酮K30、羧甲基淀粉钠、滑石粉、硬脂酸镁。 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牛痘疫苗接种家兔炎症皮肤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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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涩。 |
本品为无色-淡黄色的澄明液体,无味或稍有微辛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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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6岁以下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及疗效目前尚未确定,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脏及肾脏功能不全者应减少用量,建议10毫克,每2天服用1次货载医生指导下使用。 11.因老年患者服药后血浆浓度高于健康人,故老年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需密切注意不良反应发生。 12.成人过量服用本品(40-180毫克)可发生嗜睡,心律失常、头痛,一旦发生以上症状,立即给予对症和支持疗法。治疗措施包括催吐,随后给予活性碳吸附被吸收药物。如果催吐不成功,则用生理盐水洗胃,进行导泻以及稀释肠道内的药物浓度,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氯雷他定,还未确定腹膜透析能否清除本品。 |
1、肌肉注射时:为了避免对组织、神经等的影响,要考虑以下几点: (1)避开神经走行部位。 (2)注射针刺入后,若患者主诉疼痛剧烈或发现有回血现象,应立即拔出针,更换部位后注射。 (3)注射部位有时可出现疼痛、硬结。 2、配伍时:在同安定注射剂或者盐酸阿密替林注射剂混合时,因会产生沉淀故不宜混合配伍。 3、打开安瓿时:为了避免混入异物,应用酒精棉等清洁安瓿的开口处后打开。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尚未确立妊娠期间以及哺乳期间给药安全性的问题.所以,对孕妇、有怀孕可能的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仅在判断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条件下方可服用。 5、儿童用药:尚未确立早产婴儿和新生儿的给药安全性问题(没有使用经验)。 6、老年用药:一般来说,高龄患者的生理功能低下,故应在注意观察患者状态的同时,慎重使用。 7、药物过量:尚无系统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