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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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1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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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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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668 |
国药准字H1999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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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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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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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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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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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0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软质液状石蜡。 |
甲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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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 |
本品为淡黄色的透明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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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麦芙欣甲硝唑凝胶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麦芙欣甲硝唑凝胶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