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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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mg/瓶(2ml) |
40mg*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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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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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80017 |
国药准字H2007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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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肤病、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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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本品仅供皮下注射,严禁静脉输注。临用时将20-25℃灭菌注射用水2ml注入本品瓶内,充分溶解后皮下注射。 用量:每次用一瓶。每个疗程注射3-5次,通常成人每次间隔4-7天,儿童每次间隔6-10天,观察一个月,若疗效不显著时,可按上述用法重复1-2个疗程,为维持效果可每3-4个月皮下注射一次。 |
用法:口服,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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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般无不良反应,只有少数过敏体质病人,注射本品可能发生哮喘症状加剧、或荨麻疹、变态反应性鼻炎等症状,这些症状是一过性的,第二次注射时可以减量继续治疗。若哮喘明显加剧则应停止使用。 |
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搔痒,可停药处理; 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 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 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 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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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使用激素类药物,哮喘剧烈发作期,荨麻疹伴发喉头水肿,月经期,孕妇及极度衰弱的病人忌用。 2. 对人免疫球蛋白过敏者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者忌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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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系由经病毒灭活处理的人免疫球蛋白、磷酸组织胺配制而成。 辅料:硫代硫酸钠、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曲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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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冻干的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重溶后为无色或淡黄色溶液,可带乳光。 |
本品为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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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重溶后出现混浊、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玻瓶有裂纹或过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 2. 过敏体质病人,首次注射的剂量适当减少,然后逐次增加。 3. IgG缺乏的患者慎用。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