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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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3mg*5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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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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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4128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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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还可以用于治疗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
本品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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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本品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1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轻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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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1.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2. 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见糖皮质激素类全身性不良反应。 3. 大面积长期使用亦能产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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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严重活动性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早期妊娠、角膜溃疡及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和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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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地塞米松。 辅料:卡波普,糊精,硬脂酸镁,丙烯酸树脂,二氧化钛,核黄素,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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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双层片,类白色层为含药层,黄色层为保护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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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本品仅限口腔使用。 3. 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 5. 本品在口腔内缓慢溶化后可咽下。 6.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 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慎用,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