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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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100μg(0.4ml:8×10E6IU)/支(安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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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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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46 |
国药准字S2003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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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生津。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患者。 |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2.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数升高;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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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1.肿瘤,用于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等。成年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1000/mm3(白细胞计数2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化疗后中性粒细胞数降至500/mm3(白细胞计数1000/mm3)以下者,在开始化疗后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2.急性白血病化疗所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血病患者化疗后白细胞计数不足1000/mm3,骨髓中的原粒细胞明显减少,外周血液中未见原粒细胞的情况下,成年患者2~5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患者2μg/kg每日1次皮下或静脉注射给药。当中性粒细胞数回升至5000/mm3(白细胞计数10000/mm3)以上时,停止给药。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3.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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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的现象。 2.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3.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及皮疹,ALP、LDH升高。 4.极少数人会出现休克、间质性肺炎、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幼稚细胞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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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过敏者以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心、肺功能障碍者禁用。3.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显著减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或外周血中检出幼稚粒细胞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禁用。4.已知对该产品所含任何成分及氨苄西林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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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鲜芦笋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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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棕色或棕黄色颗粒;具芦笋特异香气,味微苦。 |
无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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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应在化疗药物给药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使用。2.使用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过程中应定期每周监测血象2次,特别是中性粒细胞数目变化的情况。3.对髓性细胞系统的恶性增殖(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本品应慎重使用。4.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曾有报导可见脾脏增大。5.吉粒芬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仅供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严禁冰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