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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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0.33g*6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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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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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46 |
国药准字Z1098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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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生津。用于癌症的辅助治疗及放、化疗后口干舌燥,食欲不振,全身倦怠患者。 |
补气养血、健脾益肾。适用于癌症应用放、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及因放、化疗引起的头晕头昏、倦怠乏力、消瘦、恶心呕吐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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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每次5粒,一日三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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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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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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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鲜芦笋提取物。 |
人参、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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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棕色或棕黄色颗粒;具芦笋特异香气,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综褐色至黑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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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