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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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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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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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06 |
国药准字Z20043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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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清热解毒,疏肝利胆。用于乙型肝炎,辩证属于肝胆湿热内蕴者临床表现为:肝区热痛,全身乏力,口苦咽干,头晕耳鸣或面红耳赤,心烦易怒,大便干结,小便少而黄,舌苔黄腻,脉滑数或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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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4粒,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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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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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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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草河车、黄柏、大黄、黄芩、胡黄连、土茯苓、黑矾、贯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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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深褐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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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