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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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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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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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93 |
国药准字H4402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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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鼻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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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一日3次。6个月~1岁,一次1/3片;1~5岁,一次半片;6~9岁,一次1片;9~14岁,一次1片半;15岁以上,一次2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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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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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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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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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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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