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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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10袋 |
每支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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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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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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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37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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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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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温开水冲服。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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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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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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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丹皮酚、丁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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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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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4.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