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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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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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致和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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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66 |
国药准字Z230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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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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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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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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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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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杳仁、羌活、川芎、陈皮、桑白皮、牛蒡子。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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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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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