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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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8mg*20粒/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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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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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53 |
国药准字H2008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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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和鼻痒以及眼部瘙痒和烧灼感。也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 |
本品适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的疾病症状,也适用于慢性自发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碱能性荨麻疹和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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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空腹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每日1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一天三次,每次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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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可见过敏反应(包括从出现皮疹至罕见的过敏症状) ;罕见思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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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伐斯汀和曲普利啶过敏的患者。因阿伐斯汀主要经肾脏清除,而阿伐斯汀尚未针对肾衰病人进行研究,故本品不应用于该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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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阿伐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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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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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放儿童不宜取及的地方。2、大部分病人服用本品后不会引起瞌睡,但由于对药物存在个体差异,对从事高警觉性工作使用本品应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