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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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3g*24粒 |
每粒装0.3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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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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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88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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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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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小儿服用时可将软胶囊剪开滴入水中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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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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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3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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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穿心莲﹑路边青。 |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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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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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热疖疮疡重症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若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及时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15.打开防潮袋后,请注意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