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瓶 |
每袋装5g(无蔗糖) |
|
生产企业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91 |
国药准字Z200833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过敏性及疾病及花粉症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汗解表,祛风散寒。用于感冒病风寒表实证,症见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项强痛,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稀。 |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5毫升,5~11岁儿童一次10毫升,每4~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5次,儿童酌减。 |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毫克和马来酸氯苯那敏0.2毫克。 |
紫苏叶,葛根,白芷,麻黄,防风,桔梗,苦杏仁(炒),生姜,甘草,桂枝,陈皮。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及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汗出勿令太过。忌油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