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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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162.5mg,盐酸伪麻黄碱15mg,氢溴酸右美沙芬7.5mg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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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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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41 |
国药准字H2001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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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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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粒;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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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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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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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6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7.5毫克。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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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内含油状液。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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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