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0.03 |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02 |
国药准字H200839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患处,成人与小儿均为白天每2小时1次,一日4~6次,共7日。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可见轻度疼痛、灼痛、刺痛、瘙痒以及皮疹等。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
成分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
性状 |
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