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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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克 |
10g:0.2g(以硝酸舍他康唑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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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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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713 |
国药准字H200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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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由皮真菌、酵母菌、念珠菌、曲霉菌引起的皮肤感染,如:体股癣、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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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每日两次,把药膏适量涂于患病的皮肤部位,一般应连续用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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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极少数病人用药后可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灼烧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发生不良反应时应告知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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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对硝酸舍他康唑或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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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
硝酸舍他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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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薄荷特臭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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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