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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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 |
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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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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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国药准字H20056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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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
用于鼻炎、鼻窦炎以及过敏性鼻炎发作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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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 6 岁以上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10ml ; 2 - 5 岁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5ml 。 |
喷鼻,每4-6小时1次,每次每侧鼻孔喷雾1-2喷(约0.05-0.1毫升药液),每日不超过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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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1.偶见过敏反应或一过性刺激感或烧灼感。 2.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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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小儿禁用;萎缩性鼻窦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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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盐酸萘甲唑啉和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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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清的浓厚液体。 |
无色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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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时应采取立式或坐式,将瓶口向上对准鼻孔,按压喷头,向鼻孔内喷雾。 2.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日。 3.小儿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哺乳期妇女、孕妇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