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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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ml |
0.1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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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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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国药准字H1093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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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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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 6 岁以上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10ml ; 2 - 5 岁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5ml 。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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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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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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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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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清的浓厚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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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