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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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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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美创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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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71 |
国药准字H2017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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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2.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等。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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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2片,分2~4次服用。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软胶囊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粒,连用3日为一疗程。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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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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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份或其他咪唑类衍生物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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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琥乙红霉素。其化学名称是红霉素琥珀酸酯。 |
硝酸咪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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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软胶囊,内容物为油脂性基质制成的白色至微黄色混悬型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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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严重感染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