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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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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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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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403 |
国药准字H4102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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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降低餐后血糖峰,显著控制糖化血红蛋白,保护心肌,有效改善Ⅱ型DM的血糖控制,可单独或联合用药。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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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他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 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前服用,3次/日。维持剂量:50mg,3次/日。最大剂量:100mg,3次/日。服用磺酰脲药物的患者: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米格列醇与磺酰脲联用,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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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腹痛,泻泄,胃胀气。其中腹痛和腹泄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 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通常是暂时性的。 异常实验室指标: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未伴见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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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2.炎性肠病,结肠溃疡,部分性肠梗阻,易感染性肠梗阻者;3.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失调,或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炎性肠病者;4.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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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分子式为C8H17NO5,分子量为207.2。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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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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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2.血糖控制失调:当糖尿病患者伴有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失调。此刻必须进行临时胰岛素治疗。3.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长期临床实验发现,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mg/dL)并没有得到控制。因此,对于这些病人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