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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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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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津华晖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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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403 |
国药准字H1402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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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的功效是降低餐后血糖峰,显著控制糖化血红蛋白,保护心肌,有效改善Ⅱ型DM的血糖控制,可单独或联合用药。 |
(1)异烟肼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治疗,包括结核性脑膜炎以及其他分枝杆菌感染。 (2)异烟肼单用适用于各型结核病的预防: ①新近确诊为结核病患者的家庭成员或密切接触者; ②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PPD)强阳性同时胸部X射线检查符合非进行性结核病,痰菌阴性,过去未接受过正规抗结核治疗者; ③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长期激素治疗的患者,某些血液病或网状内皮系统疾病(如白血病、霍奇金氏病)、糖尿病、尿毒症、矽肺或胃切除术等患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 ④35岁以下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阳性的患者; ⑤已知或疑为HIV感染者,其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试验呈阳性反应者,或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有密切接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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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他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 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前服用,3次/日。维持剂量:50mg,3次/日。最大剂量:100mg,3次/日。服用磺酰脲药物的患者: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米格列醇与磺酰脲联用,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0.3g(3片),顿服;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一日总量不超过0.3g(3片),顿服。治疗: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按体重每日口服5mg/kg,最高0.3g(3片);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9片),每周2~3次。小儿按体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过0.3g(3片),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患儿(如结核性脑膜炎),每日按体重可高达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5片)),但要注意肝功能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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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腹痛,泻泄,胃胀气。其中腹痛和腹泄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 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通常是暂时性的。 异常实验室指标: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未伴见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的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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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2.炎性肠病,结肠溃疡,部分性肠梗阻,易感染性肠梗阻者;3.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失调,或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炎性肠病者;4.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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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分子式为C8H17NO5,分子量为207.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烟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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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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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2.血糖控制失调:当糖尿病患者伴有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失调。此刻必须进行临时胰岛素治疗。3.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长期临床实验发现,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mg/dL)并没有得到控制。因此,对于这些病人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有关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可呈假阳性反应,但不影响酶法测定的结果。异烟肼可使血清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增高。 (3)有精神病、癫痫病史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慎用。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应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异烟肼中毒时可用大剂量维生素B6对抗。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