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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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按C33H35FN2O5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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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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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95 |
国药准字H2012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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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米格列醇单独使用可以作为配合饮食控制的辅助手段,以改善单纯饮食控制不佳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NIDDM)的血糖控制。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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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他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 1.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前服用,3次/日。 2.维持剂量:50mg,3次/日。 3.最大剂量:100mg,3次/日。 服用磺酰脲药物的患者: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米格列醇与磺酰脲联用,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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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2.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2.4%。皮疹通常是暂时性的。 3.实验室指标异常: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不伴有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痿、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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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 3.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 4.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1.对阿托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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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为(2R,3R,4R,5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
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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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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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而磺酰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酰脲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但这一点还未得到临床实验的证实。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 2.血糖控制不佳: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 3.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少本品剂量。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由于在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泌尚不清楚,故在孕妇及乳母不推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