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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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34g*5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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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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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95 |
国药准字Z1097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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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米格列醇单独使用可以作为配合饮食控制的辅助手段,以改善单纯饮食控制不佳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NIDDM)的血糖控制。 |
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肢体浮肿,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消渴。现也用于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性神经衰弱,慢性肾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慢性支气管哮喘,老年性白内障,前列腺肥大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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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他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 1.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前服用,3次/日。 2.维持剂量:50mg,3次/日。 3.最大剂量:100mg,3次/日。 服用磺酰脲药物的患者: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米格列醇与磺酰脲联用,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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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2.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2.4%。皮疹通常是暂时性的。 3.实验室指标异常: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不伴有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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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2.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 3.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 4.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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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为(2R,3R,4R,5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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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肉桂芳香气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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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而磺酰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酰脲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但这一点还未得到临床实验的证实。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 2.血糖控制不佳: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 3.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 |
1.孕妇忌服。 2.不宜和外感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4.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不适用于具有口干舌燥,烦燥气急,便干尿黄症状的糖尿病,慢性肾炎,高血压,心脏病的患者。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7.服药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食欲不振,头痛,胃脘不适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