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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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每贴(7cm×10cm)含膏量3.5g,含吲哚美辛3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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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丕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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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0826 |
国药准字J201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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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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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一日1-2次,揭掉塑料薄膜贴于患处。每日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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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贴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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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1.下列患者禁止使用:对本品过敏者,有哮喘病史者,未满15岁儿童。2.下列部位禁止使用:眼部周围粘膜等湿疹,斑疹伤口部位:脚气和顽癣等或化脓部位。3.禁止长期连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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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本品每帖含吲哚美辛35毫克,辅料为克罗米通、薄荷醇、丙烯乙二醇、部分中和型聚乙烯腈、羧甲醚纤维素钠、浓甘油、D-山梨醇溶液、高岭土、亚硫酸氢钠依地酸钠、明胶、麝香单酚、松香甘油酯、轻质液体石蜡、干燥氢氧化铝凝胶、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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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膏体,涂布于支持介质上,膏体表面覆盖薄膜盖衬的贴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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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使用注意事项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有药物过敏史者。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使用后皮肤出现皮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使用5-6日扔未见症状改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1.应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2.本品只要用于治疗疼痛、肿胀等症状,而不是用于治疗引起疼痛,肿胀的疾病。3.擦干患处的汗液或水湿后,再使用本品。4.皮肤敏感者使用本品前,应先取1-2厘米小片贴于腕内侧皮肤敏感部位半日以上,确认无发疹、发红、瘙痒。肿胀,斑疹等症状后方可使用。5.连续使用不得超过2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保管及其他注意事项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请勿放入其他容器存放,以避免误用及产品变质。3.为了保证质量,开封后未使用部分,应放入袋内密封保存。4.超过有效期(见外包装及袋装)的产品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