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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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每包装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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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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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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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67 |
国药准字Z3402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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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祛风散寒,温筋通脉,活血化瘀,活络消肿;消炎,止痛。用于骨关节、韧带等软组织的挫伤、损伤和扭伤,也可用于胃寒腹痛、妇女痛经及高寒、地下作业者的劳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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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外用,拆去外包装,将内袋物搓揉均匀,开始发热后,放在疼痛处熨敷(过热时可另垫衬布),根据病痛随时可使用,一次1袋或数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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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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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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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川芎、侧柏叶、独活、柴胡、乌药、陈皮、艾叶、红花、干姜、铁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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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粗粉;质重,有醋的酸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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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使用时防止皮肤烫伤。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