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按C17H17C12N计) |
25mg |
|
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76 |
H201505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1.治疗成人抑郁症。 2.本品适用于成人。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睡前口服。 如果治疗两周后症状没有改善,可增加剂量至50mg每日一次,即每次两片25mg,睡前服用。所有患者在起始治疗时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并定期复查,建议在治疗6周(急性期治疗结束时)、12周和24周(维持治疗结束时)进行定期化验。此后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检查(参见【注意事项】)。抑郁症患者应给予足够的治疗周期(至少6个月),以确保症状完全消失。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荮: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未观察到阿戈美拉汀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相应改变。在伴有中/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抑郁症患者,阿戈美拉汀的临床使用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处方阿戈美拉汀时需谨慎。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本品禁用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停药:停药时不需逐步递减剂量。 |
|
副作用 |
1.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 2.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 3.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 4.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5.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常见的有头痛、恶心和乏力等。很少有胃肠道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即肝硬化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本品禁止与强效CYPIA2抑制剂(如氟伏沙明,环丙沙星)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
成分 |
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尚未发现引起体重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