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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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按舍曲林(C17H17Cl2N)计) |
0.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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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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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4012 |
国药准字H20055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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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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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 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 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1.口服。用药开始第1~3天为一次150mg(1片),每日一次,连续使用3天,第4天后加至每日二次,每次150mg(1片)。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一日300mg(2片),分两次服用,两次间隔时间大于8小时。与其他抗抑郁药一样,本品的最佳抗抑郁效果可能直到第4周甚至更长时间才显示。每日300mg的用量临床使用数周后未出现明显改善者,可以考虑增加剂量到每日400mg。通常抑郁急性发作需持续药物治疗数月,甚至更长,由于证据有限,尚不明确本品维持治疗的剂量是否与推荐起效剂量一致,长期维持服药时需定期重新评价服药的必要性。 2.肝功能损伤和肾功能损伤患者的用药参见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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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服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详见说明书)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激动、口干、失眠、头痛或偏头痛,恶心、呕吐,便秘、震颤、多汗、耳鸣、焦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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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1、癫痫患者忌用; 2、单胺氧化酶(MAOI)抑制剂不能与本品同服,服用本品前至少14天不能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3、神经性食欲旺盛和厌食患者忌用; 4、本品与ZYBAN及其它含有安非他酮的药物(如ZybanTM)均不能合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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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盐酸安非他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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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绿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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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 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 4.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 5.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 6.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 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8.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
1、应该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盐酸安非他酮,且不要超过医生所规定的疗程和随意增加安非他酮的剂量; 2、当开始治疗时期剂量要增加到每日150mg以上时,应划分成两个等剂量以减小癫痫的危险。在用剂量范围100mg-300mg/天治疗时,癫痫发生率大约为0.1%。较低的癫痫发生率是否与不同的配方或较低的剂量尚不明确。在使用本品时应考虑病人的临床状态和同时服用的药物。头部创伤史、以前的癫痫史、中枢神经系统肿瘤和同时服用降低癫痫阈值的药物可能增加癫痫的发生。过量应用乙醇、突然戒断醇或其它镇静剂;对鸦片、可卡因或刺激剂成瘾;应用超剂量刺激剂和anorectices;以及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等临床状态都可能引起癫痫风险增加; 3、在确信本品对病人执行那些需要判断或需要运动和识别技巧的任务时没有负面影响,否则他们不应该驾驶汽车或操作复杂的带有危险性的机器; 4、服用本品有轻微的肝细胞损伤,本品和它的代谢产物通过肾脏几乎完全排泄,幷且代谢物在尿排泄之前很可能在肝脏中发生结合,使得体内累计可能比正常人高。因此治疗肾脏或肝脏损伤的病人应该以较小的剂量开始; 5、为保证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的释放速率不会改变,应整片吞服。决不要咀嚼,划分或捣碎片剂; 6、本品中含有与用于帮助戒烟治疗的Zyban中相同的活性组分,因此本品不应与Zyban或任何其它含有bupropion的药物组成复方使用; 7、饮酒和停止饮酒都可能改变癫痫阈值,因此酒精的消耗应该减少到最小,如果可能,应该完全避免; 8、抑郁患者的自杀倾向是固有的,除非症状改善,所以处方必需是最小剂量的而且患者要在严密的控制之下; 9、年龄和性别对本品没有影响; 10、使用本品可能会改变患者的食欲或体重,需要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