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按舍曲林计) |
20mgx14粒 |
|
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83 |
国药准字H1998011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症,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 |
|
用法用量 |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200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 - 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 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 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 岁)。若本品25 或50 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 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 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 周。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
副作用 |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
|
禁忌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