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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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按舍曲林计)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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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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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83 |
国药准字H20044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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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
本品用于改善脑出血、脑手术、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等引起的意识障碍。亦可用于老年性痴呆、慢性记忆障碍、抑郁症、小儿智力发育迟钝及小儿遗尿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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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50mg)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200mg)/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儿童和青少年): 强迫症 - 在儿童中(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 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13-17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 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 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6-17 岁)。若本品25 或50 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最高为200 mg/日)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 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 周。 |
成人:一次0.1~0.2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儿童:一次0.1g,一日3次,至少服用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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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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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部不适、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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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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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
盐酸甲氯芬酯。 化学名称:2-(二甲基氨基)乙基对氯苯氧基乙酸酯盐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2H16ClNO3·HCl 分子量:29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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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片芯也为白色。 |
本品为胶囊,内装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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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高血压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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