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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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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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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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国药准字H200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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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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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口服:每日清晨服1片,病情严重者,可在每日清晨服2片,若出现头疼,最初剂量可减至每日半片。整片或半片服用前应保持完整,用半杯水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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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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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青光眼、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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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份是单硝酸异山梨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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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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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
1.急性心肌梗死伴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 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 3.不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