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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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100ml:肌苷0.6g与氯化钠0.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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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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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03 |
国药准字H2003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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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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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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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 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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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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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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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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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 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 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