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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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0.1g*100片(特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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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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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04 |
国药准字H4402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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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本品适用于各种癣病的治疗,包括头癣、须癣、体癣、股癣、足癣和甲癣。上述癣病由深红色发癣菌、断发癣菌、须发癣菌、指间发癣菌等以及奥杜安小孢子菌、犬小孢子菌、石膏样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所致。本品不宜用于轻症、局限的浅部真菌感染及局部用抗真菌药已可奏效者。灰黄霉素对念珠菌属、组织胞浆菌属、放线菌属、孢子丝菌属、芽生菌属、球孢子菌属、奴卡菌属及隐球菌属等感染及花斑癣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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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每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3周为宜。 |
以下为微粒型的剂量。成年人:甲癣和足癣,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头癣、体癣或股癣,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500mg,每日1次。小儿:2岁以上体重14~23kg者,一次62.5~125mg,每12小时1次,或125~250mg,每日1次。小儿体重大于23kg者,一次125~250mg,每12小时1次,或250~500mg,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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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性感染等。 2、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皮炎。 |
1.神经系统头痛较为常见,约10%患者可出现头痛,初时较重,继续用药可减轻。其他尚有嗜睡、乏力等。偶有眩晕、共济失调和周围神经炎等发生。2.消化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上腹不适、恶心或腹泻,一般系轻度,患者可耐受。3.过敏反应约3%患者可发生皮疹,偶可发生血管神经性水肿、持续性荨麻疹、剥脱性皮炎,少数患者可发生光感性皮炎。4.本品偶可致周围血象白细胞减少,偶可引起肝毒性及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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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病毒性感染如疱疹、水痘等禁用 2、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卟啉症、肝功能衰竭、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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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安倍他素0.25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十八醇、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2,6二叔丁基对甲酚、甘油、平平加-O、醋酸氯已定、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灰黄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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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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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不宜用于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宜穿棉质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为减少感染复发,应按规定疗程使用。 6、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如需大面积使用或超疗程使用,应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由于灰黄霉素获自青霉菌,由此推测该药可能与青霉素类或青霉胺存在交叉过敏,然而临床并未证实此情况存在,但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仍需谨慎,并严密观察。2.灰黄霉素在动物实验中有致肿瘤作用。3.本品偶可致肝毒性,原有肝病或肝功能损害者需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4.本品可诱发卟啉病、红斑狼疮,红斑狼疮患者如有指征应用该药时必须权衡利弊后决定。5.治疗中需定期检测周围血象、肝功能、血尿素氮、肌酐及尿常规。6.本品可于进餐时同服或餐后服,以进高脂肪餐为最佳,因可减少胃肠道反应及增加药物吸收。7.为防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