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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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7g:0.14g)*15g |
每片重0.3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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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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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994 |
国药准字Z2009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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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 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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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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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局部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腹胀、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皮炎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头晕,面部或肢体麻木等。 4.全身性症状:过敏样反应、发热、乏力等。 5.其他:心悸、胸闷、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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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或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慢性腹泻,痢疾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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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0.3克。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丙二醇、卡波姆、十二烷基硫酸钠、月桂氮卓酮、三乙醇胺、二丁基羟基甲苯、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香精、纯化水。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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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乳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棕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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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出现每日腹泻四次以上的应减量或停药。 2.过敏体质者、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 3.溃疡病患者、体弱者慎用。 4.服用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