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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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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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北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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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97 |
国药准字Z2009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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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腰椎病,黄韧带骨化症,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也可用于胸椎后纵韧带骨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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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饭后服用,一次5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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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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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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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白芍、葛根、桃仁(?)、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续断、狗脊(烫)、伸筋草、地黄、牛膝、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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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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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4.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5.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