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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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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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康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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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90 |
国药准字Z4502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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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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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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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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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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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猴头菌干浸膏、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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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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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