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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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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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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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90 |
国药准字H20045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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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适用于儿童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周身疼痛、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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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2-5岁者,一次2片,一日3-4次;6-11岁者,一次4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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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嗜睡、多汗、头晕、皮疹、口干、恶心、多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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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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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80mg,盐酸伪麻黄碱7.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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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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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本品每日口服量不得超过每次服用量的4倍,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者不宜服用此品。3、服用本品后若症状未改善或出现高烧,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