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片重0.32g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90 |
国药准字Z210207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软坚散结,活血消痈,清热解毒。用于痰热互结所致的乳癖、乳痈,症见乳房结节、数目不等、大小形态不一、质地柔软,或产后乳房结块、红热疼痛;乳腺增生、乳腺炎早期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6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鹿角、蒲公英、昆布、夏枯草、鸡血藤、三七、赤芍、海藻、漏芦、木香、玄参、牡丹皮等15味。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去除包衣后显棕黑色;气微,味苦、咸。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