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2.5g |
按C37H67NO13计算0.125g(12.5万单位) |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376 |
国药准字H530212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等。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用前应洗净双手。3 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4 当药物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