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8ml:20mg10ml:25mg |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928 |
国药准字H1202077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眼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5毫克,辅料为赋形剂液体石蜡、凡士林。 |
氯霉素。辅料含玻璃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的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4、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