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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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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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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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109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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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淋。用于下焦所致的热淋,症见尿频、尿急、尿痛、腰痛、小腹坠涨;亦用于慢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瘀血症,症见小便频急,尿后余沥不尽,尿道灼热,会阴少腹腰骶部疼痛或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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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重症:一次8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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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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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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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泽泻、车前子、败酱草、金银花、牡丹皮、白花蛇舌草,赤药、仙鹤草、黄连、黄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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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芳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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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体虚胃寒者不宜服用。 2.淋证属于肝郁气滞或脾肾两虚,膀胱气化不行者不宜使用。 3.肝郁气滞、脾虚气陷,肾阳衰惫,肾阴亏耗所致的癃闭不宜。 4.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品,以免助湿生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