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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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 |
0.26gx12片x4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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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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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41020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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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滋肾,镇静,安神。用于肾阳不足引起的头晕,失眠,尿频,多梦;神经衰弱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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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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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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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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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五味子、甘草、柏子仁(霜)、鹿茸、白芍(酒炒)、酸枣仁(炒)、地黄、当归、肉苁蓉(制)、熟地黄、茯苓、川芎、红参。辅料为蔗糖、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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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气微,味酸甜、微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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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