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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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 |
30s*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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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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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1502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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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能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中毒症状。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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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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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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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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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麝香、水牛角浓缩粉、牛黄、银朱、丁香、 莲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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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浅棕色;气香,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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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