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 |
0.36g*12粒*2板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2006021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利湿热,益肾化瘀。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急慢性尿路感染,急、慢性膀胱炎以及急、慢性肾盂肾炎等症见尿频、尿急、尿痛、腰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患者忌服。 |
|
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车前子、萹蓄、知母(盐)、益母草、大黄(制)、栀子、黄柏(盐)、牡丹皮、甘草、附子(炙)。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黄褐的粉末;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